《唐朝嫔妃帝王符咒情事》
大致从唐朝开始,媚术的发展逐渐走向巫术。当时,人们常以巫术来保平安、求子、求爱、祛病,贴符、烧符、吞符则是另一种方法,在夫妻床第之间也常有使用,这在敦煌民间也很盛行,高国藩在《敦煌民俗学》中举出不少例子:
以上这种现象的产生,和道家有很大关系。道家不像强调“人法于天”的阴阳五行家,他们认为通过人的主观的法力可以影响天道人事,所以他们主要的媚术是画符和 诅咒,如能使两性相爱的“和合咒”、专门为单相思女性所用的“猎哥神咒符”等。当事人只要把巫师所画的符咒放在被爱慕者的身上,或让他喝了,就能“如愿以偿”了。
在《唐书・棣王传》中就说到有两个妃子争风吃醋,其中一人向巫师求助,巫师给她一道符,叫她把符偷偷地放在丈夫的鞋底里,丈夫就会爱她了。这符就叫“和合符”,在《万法藏典》和《灵验神符大观》里都有记载。
在被称为明代世俗生活画卷的《金瓶梅》中,这方面的描述很多。其中提到一种“回背”的媚术,即女人使男人回心转意之术。失欢于西门庆的潘金莲就曾请江湖术士 刘理星替她“回背”,其方法是用柳木一块,刻上当事男女的模样,写上两人的生辰八字,用七七四十九根红线扎在一起,上用红纱一块蒙在“男子”眼上,用艾草 塞其心,以针钉其手,以胶粘其足,暗暗地放在变了心的男子枕中,这男子睡了几天,自然会回心转意。
以上阐述主要是女子对付男子的巫术,而男惑女的巫术也同时存在。晋人张辈在《感应类从志》中说:“月布在户,妇人流连。”注云:“取妇人月水(即月经)布烧作灰,妇人来,即取少许置门阃门限,妇人 即留连不能去。”在宋人洪迈的《夷坚志》中,有一则讲述某茅山道士在夜半时分施行“玉女神术”,把黄花闺女摄入密室中加以奸淫的故事。清人纪晓岚的《阅 微草堂笔记》卷十五也提到“红教喇嘛有摄召妇女术”。
在中国古代,毛发往往也被附会了种种迷信色彩,认为脚毛可以驱鬼,头发可以魇胜。例如 《金瓶梅》中就有这么一段情节:西门庆经不住妓女李桂姐的要求,回家骗了潘金莲的头发给李桂姐,李桂姐“背地里把妇人头发早絮在鞋底下,每日践踏”。自此 又后,潘金莲就每天“头疼恶心,饮食不进”了。